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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鄧思清
【作者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
【文章摘要】
在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捕訴一體辦案機制作為檢察機關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經歷了探索、爭論、正式確立三個發展階段。從捕訴一體辦案機制正式實行的情況來看,主要體現了三大實踐價值:一是有利于少捕慎捕和保障人權;二是有利于解決實踐中案多人少的矛盾和提高司法效率;三是有利于增強檢察官的辦案責任心和提高檢察官素質。捕訴一體辦案機制在檢察實踐中也遇到三個方面的問題,即職務犯罪偵查案件如何實行捕訴一體,檢察官對訴訟活動如何進行有效監督,對捕訴一體檢察官的辦案活動如何加強內部監督。針對實踐中的問題,要保證捕訴一體辦案機制的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其有效作用,應當建立和完善以下機制:一是建立上級指導下的職務犯罪偵查案件捕訴一體機制;二是檢察機關實行訴訟監督案件化辦理;三是建立檢察機關有效的內部監督制約制度。
【關鍵詞】捕訴一體 檢察監督 審查逮捕 檢察機構改革
【年,卷(期)】 2019 年 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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